全国首例立案查处!一企业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被罚

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1月1日在对张家港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涉嫌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目前,苏州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企业整改,并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据悉,这是查处的首例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案。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根据生态环境部披露,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苏州生态环境局表示,该案的查办将警示和威慑更多企业务必重视碳排放配额履约、进一步落实好碳排放相关措施。同时,该案也是生态环境执法在碳排放领域执法的新尝试新突破。

全国首例立案查处!一企业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被罚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何出现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案?部分企业对碳排放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不够是最主要的问题所在。有的企业碳排放主体责任意识仍然较为淡薄,重视程度不高,甚至对碳减排管理的落实仍停留在口头上。也有的企业错误地将碳排放履约完全等同于缴纳排污费,没有认识到碳资源的市场价值,也没有理解减污降碳能够对企业发展带来哪些利好。

部分重点排放单位未配备碳排放管理人员,仍由能源或污染防治方面的部门负责人兼管。由于对碳交易市场法律法规、碳排放核算方法、监测技术等不够熟悉,造成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较为混乱。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编制水平、准确性不够高,致使企业碳排放管理工作仍停留在较低水平。

此次查处的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案,已经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无论是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还是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慢作为、乱作为乃至不作为,不仅影响重点排放单位发展,而且会受到法律惩处。那么,企业怎样才能不会触碰法律法规的红线,反而能够从碳减排中获得更多红利呢?

首先,按法规履约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是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对于重点排放单位或者碳排放报告编制第三方公司而言,务必保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元素碳含量核算、碳排放配额履约等具体工作,保护好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严格按照规则规范开展碳排放交易。

其次,用行动保障碳减排实效。坚持管理减排与项目减排相结合。把控制碳排放作为日常管理重要内容,通过更加精准的举措,提升碳减排效益。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主动将更好的技术、更多的资金投向低碳发展方向,推动重点排放单位新旧动能转换,减少单位产品(电力和蒸汽等)的碳排放量。

第三,借市场盘活碳排放经济。充分认识碳排放履约是约束也是激励,而且碳减排就等同于创造经济价值。比如苏州某火电企业在第一个履约周期内盈余碳排放配额近300万吨,市场价值过亿元。企业要提升成本意识,把握市场规律,推动碳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依托碳交易市场,用碳资产为企业创造更多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等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水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或zhihuishuini@163.com)。

(0)
上一篇 2022年1月6日 16:56
下一篇 2022年1月8日 16:00

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