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太原6家水泥熟料企业必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印发《太原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9月22日至12月31日,太原市将展开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方案明确,围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颗粒物指标控制,太原市将开展工业污染减排攻坚。10月底前,完成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重点企业将严格执行减排措施:对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绩效评级为非引领性的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将依法采取错峰生产以及限产措施。

据此前报道,太原市阳曲县水泥产能约占太原市水泥产能近五成。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放将由原先的100毫克每立方米降至5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以阳曲县3家水泥企业为例,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后,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将从原来的337.2吨减少到188.6吨以下,减排比例达到50%以上。除了氮氧化物排放,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也将大幅减少。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同于一些行业单纯的尾部治理,而是将改造贯穿于水泥生产全工序、全流程、全时段,包括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自动监控等环节,都要达到超低排放的具体要求。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超低排放改造将有效推动水泥企业的管理由粗放型迈向精细化。

山西省近年来持续对重点行业进行节能减排环保改造。《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

2021年12月底前,位于大同、朔州2市的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2年12月底前,位于11个城市规划区和太原及周边“1+30”县(市、区)的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4年12月底前,全省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³,氨逃逸浓度不高于5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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