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想上新项目必须减排1.5倍!水泥大省出台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从“两高”行业源头控制入手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根据《办法》,16个“两高”行业的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纳入管理范围,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业确定1.2或1.5的替代比例,确保“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据悉,山东省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的省份。

全国首个!想上新项目必须减排1.5倍!水泥大省出台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核算替代量时,替代量为建设项目碳排放量乘以行业系数。水泥行业系数为1.5,也就是说,水泥企业拟建项目新增多少碳排放量,就要通过替代源减少1.5倍的碳排放量。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全国首个!想上新项目必须减排1.5倍!水泥大省出台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根据《办法》,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减少碳排放量。替代源主要包括:

1、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碳排放量;

2、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减少的碳排放量;

3、拟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可再生能源、清洁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的碳排放量;

4、通过其他途径减少的碳排放量。

替代源原则上为“两高”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替代源在公示公告的“两高”行业清单且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的,可不限于规上企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

山东省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其中,产能、煤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管理办法相对成熟,此次《替代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没有碳排放减量替代的政策空白,使“五个减量替代”的政策拼图更为完整。将碳排放控制从末端移到前端,在“两高”项目建设的环评入口就明确了减量替代的比例,并落实削减量替代来源,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山东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的省份,《替代办法》在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通过碳排放量的减量替代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提供了山东实践。

抓住了“两高”项目,就是抓住了碳排放的“牛鼻子”。《替代办法》的出台确保“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进一步加快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替代办法》原文如下:

全国首个!想上新项目必须减排1.5倍!水泥大省出台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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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想上新项目必须减排1.5倍!水泥大省出台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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