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快水泥行业节能降碳!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清零!

2022年2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其中包括《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制指南》,要求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制指南

一、基本情况:

水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为改善民生、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水泥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电、煤炭等能源。我国水泥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因不同水泥企业发展阶段不一样,生产能耗水平和碳排放水平差异较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潜力较大。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水泥熟料能效标杆水平为100 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 117 千克标准煤/吨。按照电热当量计算法,截至2020 年底,水泥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5%,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 24%。

二、工作方向

(一)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培育标杆示范企业。积极开展水泥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研究,加快研发超低能耗标杆示范新技术、绿色氢能煅烧水泥熟料关键技术、新型固碳胶凝材料制备及窑炉尾气二氧化碳利用关键技术、水泥窑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与纯化催化转化利用关键技术等重大关键性节能低碳技术,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促进水泥行业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加快成熟工艺普及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

1.推广节能技术应用。推动采用低阻高效预热预分解系统、第四代篦冷机、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气凝胶、窑炉专家优化智能控制系统等技术,进一步提升烧成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大比例替代燃料技术,利用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和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煤炭,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比例。推广分级分别高效粉磨、立磨/辊压机高效料床终粉磨、立磨煤磨等制备系统改造,降低粉磨系统单位产品电耗。推广水泥碳化活性熟料开发及产业化应用技术,推动水泥厂高效节能风机/电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系统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管理水平。

2.加强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建立替代原燃材料供应支撑体系,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支持鼓励水泥企业利用自有设施、场地实施余热余压利用、替代燃料、分布式发电等,努力提升企业能源“自给”能力,减少对化石能源及外部电力依赖。

3.合理降低单位水泥熟料用量。推动以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替代普通混合材,提高水泥粉磨过程中固废资源替代熟料比重,降低水泥产品中熟料系数,减少水泥熟料消耗量,提升固废利用水平。合理推动高贝特水泥、石灰石煅烧黏土低碳水泥等产品的应用。

4.合理压减水泥工厂排放。推广先进过滤材料、低氮分级分区燃烧和成熟稳定高效的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及装备,推动水泥行业全流程、全环节超低排放。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通知原文如下:

发改委:加快水泥行业节能降碳!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清零!

发改委:加快水泥行业节能降碳!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清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能源局:

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有关部署,为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现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改造升级

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加强技术攻关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集聚发展

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附件:1.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2.乙烯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3.对二甲苯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4.现代煤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5.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6.电石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7.烧碱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8.纯碱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9.磷铵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0.黄磷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1.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2.平板玻璃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4.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5.焦化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6.铁合金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17.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2年2月3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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