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公布!水泥行业纳入碳市场管理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工作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是我国除火电行业外的高排放行业,碳排放量大、碳排放强度高、高碳锁定效应强。将三个行业纳入碳市场管理,可通过“激励先进、约束落后”加快出清落后产能,推动行业从“高碳依赖”传统路径向“低碳竞争力”新赛道转变,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助力走出“内卷式”竞争模式,不断提高行业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此外,碳市场也将催生新的产业机遇,随着碳市场的发展与完善,碳核查、碳监测、碳咨询、碳金融等新兴领域将迎来快速发展。

为有力有效落实《方案》要求,同时防范新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隐患,将通过如下措施确保三个行业平稳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一是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印发关于三个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的重点工作通知,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关键参数月度存证、碳排放报告核查、核定配额发放、配额清缴等任务及其完成时限。印发实施年度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建立新纳入行业配额分配制度。

二是加强新纳入企业能力建设。制定能力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对企业、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专题培训。围绕月度信息化存证、排放报告编制及核查、配额分配与清缴、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编制专项培训教材,建设网上教育学习平台,统一规范培训内容要求,实现新纳入企业培训全覆盖,推动企业尽快熟悉掌握相关规则。组织开展多轮督导帮扶,编制碳排放管理要点手册,精准靶向指导企业,提升企业碳排放核算能力、碳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中国碳市场大会、全国低碳日、新闻发布会、全国碳市场信息网等平台渠道主动发声,搭建畅通与企业沟通桥梁,及时回应企业社会关切。组织各地方和相关单位多渠道宣传普及碳市场相关政策,为碳市场建设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信息披露,依法依规推动有关主体及时公开排放、履约、交易、质押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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